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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 | FortuneNote 解除联合共有的房产产权 Severance of Joint Tenancies 你和Ta共有的房产, 想分割资产怎么办? 随着银行不断加息,昆士兰也终于迎来了买家市场。那么您在购买自住房或是进行房 产投资的时候,有考虑过持有的形式吗?您了解Joint Tenancy和Tenants in Common 这两个概念吗?夫妻关系变化或者百年之后,房产持有方式会对财产分割和遗嘱继承产生 什么样影响呢?我们今天就来分享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真实的案例,帮助您了解更多。 在澳大利亚,只要房产购买合同的买方是两个人或以 上,律师在准备房产过户文件时都会向买方询问:“你们 想如何共同拥有该房产?是以 Joint Tenancy的方式还是 以 Tenants in Common的方式”?面对这个问题,大多 数人都会问,什么是Joint Tenancy ?什么是Tenants in Common?我们要购买的是自由拥有的土地(Freehold Land)并成为该土地共同的所有者(Owners/Landlords), 为什么要我们选择成为哪一种租客(Tenant)呢? 中文通常把前一个词组(Joint Tenancy)翻译成“共同 持有人”,而后一个词组(Tenants in Common)翻成“按 份持有人”。 因为选择不同的持有关系,将会对房产的最终归属和税 负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,因此每一个准备与他人共同购买土 地房产的人,都应该对这两种共有关系的区别有所了解,以 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作出正确的选择。 1. Joint Tenancy & Tenants in Common是什么? 在昆士兰,夫妻常见的持有房产方式为“共同持 有”(Joint Tenancy)或“按比例持有”(Tenants in Common)。 ·如果夫妻共同持有(Joint Tenancy)某处房产,则夫 妻两人平等分享房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;如果一方去世,则 房产由活着的一方继承,变成活着的一方独有。 ·如果夫妻按照比例持有(Tenants in Common)某处 房产,那么可以是50%和50%,也可能是1%和99%, 30%和70%。如果一方去世,那么逝者可以通过遗嘱把自 己所持有的比例(%)转赠指定的受益人。 如果您不确认自己和配偶所拥有房产的形式,可以自行 或委托律师向土地局付费调查。 2. 共有关系可以改变吗? 共有人可以向产权处申请变更产权持有关系。既可以从 “按份共有”变更为“共同共有”,也可以从“共同共有” 变更为“按份持有”。一般夫妻之间在Joint Tenancy和 Tenants in Common这两者之间的变更,是享受印花税豁免 的。 值得注意的是,夫妻之一对于他们共同持有(Joint Tenancy)的房产,可以单方面申请变成按照等比例 (50%)持有,不需要另外一方的同意。具体的操作方法请 咨询遗产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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